火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17:0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仁怀市火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仁怀市火石镇人民政府网站政府(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仁怀市火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仁怀市火石镇人民政府;邮编:564500;电话:0851—22400238)。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照《条例》,按照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重点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视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规范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相关工作制度,有力保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全镇各部门在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页面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2条、政策文件4 条、人事信息1条、其他21条。此外,其他类文件信息数4条、工作动态信息数63条。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为确保实现依申请公开渠道100%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严格按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黔府办函〔2020〕52号)进行规范答复办理。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已按期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严把信息公开审查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做到合理分类、分栏存放相关信息,便于公众获取。三是强化信息规范发布的及时性。对府发、办发的政策文件,自信息产生或印发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发布,并同步发布解读材料,方便人民群众第一时间知晓,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运行,发挥公开栏、宣传长廊、宣传横幅、火石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扩大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为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一是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制度化管理。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按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强化公开工作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火石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镇信息在公开尺度、公开数量、公开内容、公开质量、公开时效等方面还需加强。

1.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的解读不够透彻,难以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尺度;

2. 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一些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3.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社会公众无法更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内容;

4. 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5. 公开不够及时,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群众无法及时查阅。

(二)改进措施: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要求的不断提高,针对存在的不足,我镇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我镇将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1.深入学习,把握尺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的深入学习和解读,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合理把握信息公开的尺度。

2.规范引导,满足需求。引导干部职工多关注镇村工作动态,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把握信息宣传的多元性,充分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纽带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3.加强监督,内容把关。公开内容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不公开虚假及不完整的信息。切实关注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等情况。

4.开展培训,提高质量。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文件和操作技能,加强公开信息的浏览和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5.强化意识,确保时效。强化责任意识,发挥落实各办、所、中心的作用,要求政务动态信息及时上报,做到快、全、精,同时安排专人督促、联络、报送,定期检查。及时公开,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管理:仁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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