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仁怀市火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仁怀市火石镇人民政府网站政府(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仁怀市火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仁怀市火石镇人民政府;邮编:564500;电话:0851—22400238)。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照《条例》,按照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重点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视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规范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相关工作制度,有力保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全镇各部门在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页面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2条、政策文件4 条、人事信息1条、其他21条。此外,其他类文件信息数4条、工作动态信息数63条。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为确保实现依申请公开渠道100%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严格按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黔府办函〔2020〕52号)进行规范答复办理。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已按期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严把信息公开审查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做到合理分类、分栏存放相关信息,便于公众获取。三是强化信息规范发布的及时性。对府发、办发的政策文件,自信息产生或印发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发布,并同步发布解读材料,方便人民群众第一时间知晓,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运行,发挥公开栏、宣传长廊、宣传横幅、火石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扩大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为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一是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制度化管理。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按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强化公开工作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0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0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0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火石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镇信息在公开尺度、公开数量、公开内容、公开质量、公开时效等方面还需加强。
1.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的解读不够透彻,难以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尺度;
2. 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一些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3.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社会公众无法更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内容;
4. 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5. 公开不够及时,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群众无法及时查阅。
(二)改进措施: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要求的不断提高,针对存在的不足,我镇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我镇将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1.深入学习,把握尺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的深入学习和解读,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合理把握信息公开的尺度。
2.规范引导,满足需求。引导干部职工多关注镇村工作动态,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把握信息宣传的多元性,充分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纽带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3.加强监督,内容把关。公开内容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不公开虚假及不完整的信息。切实关注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等情况。
4.开展培训,提高质量。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文件和操作技能,加强公开信息的浏览和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5.强化意识,确保时效。强化责任意识,发挥落实各办、所、中心的作用,要求政务动态信息及时上报,做到快、全、精,同时安排专人督促、联络、报送,定期检查。及时公开,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