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14:4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仁怀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本单位专题页面)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仁怀市司法局联系(地址:贵州省仁怀市盐津街道苗圃社区酒坊路66号;邮编:564500;电话:0851—22233628)。

一、总体情况

(一)2021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按规定及时响应《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仁府办函〔2021〕97号)文件部署,制定了《仁怀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公开工作,健全公开制度机制,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开公信力打下强有力的基础。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我局坚持以公开透明、方便群众为原则,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对于制定出台的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权责清单调整等均做到及时公开。二是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审核,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均经有关领导审核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2. 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用好“两微一端”和门户网站平台,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通过“酒都司法”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全市法治创建工作的各类信息,开通“法律服务”“法律规章”“以案释法”栏目,对重要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将法律知识通过“互联网+”的方式送法到群众“手里”。2021年我局公开“以案释法”23条;“法律规章”13条。

3.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件。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化。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将文件公开属性的确定纳入公文拟稿环节,拟稿人拟制公文时就必须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以公开为原则,拟不予公开的,要在公文签发单上说明依据。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可以对申请人公开的内容明确予以具有针对性的公开,确实不属于我局业务的申请内容则在答复意见中明确标明救济渠道,为申请人提供方便。二是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5.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我局对仁怀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目录,定期更新网站信息,做到便民惠民;对网站信息内容进行常态化检查抽查,对网页空链、错链,内容有误等问题做到及时整改。二是用好“两微一端”平台。我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优势,运用“酒都司法”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媒介,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在“酒都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发布的信息均经过审核程序,严格内容审查把关。2021年,我局在酒都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大众需求。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针对2021年存在的问题,我局从以下两个方面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力争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性有所突破。二是进一步对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型和范围进行梳理,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管理:仁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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