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2-17 15:5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仁怀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七楼政务公开股;邮编:564500;电话:0851—222359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13300余条。一是印发了《仁怀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仁府办函〔2021〕97号)等文件,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压实责任,于10月份完成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集中调整,修订47个单位2300余项公开内容。二是强化各单位基本信息等的公开,于11月对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信息进行集中的规范调整。三是强化政策文件与解读配套发布工作,全年制定政策文件共计26个向社会主动公开20个,多形式解读文件6份。公布仁怀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33条,有效解决答复了各代表的建言献策。今年以来,公布规范性文件1份,修改废止13份。四是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发布信息2400余条。五是加强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2911条,市长信箱留言办理208人次。六是拓宽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与政府门户网站联动互补,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65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全市共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市政府、乡镇(街道)、市直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按期办结率达100%,满意度达100%;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被行政诉讼结果纠正的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上网信息的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二是完善工作规范,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为应适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于10月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开设开齐相关栏目。二是完善网站检索服务功能,为方便公众查找相关政府信息,对网站检索服务功能进行改版升级,便利公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三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开展了全市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工作,有效关停了“休眠”“僵尸”账号,促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掌上服务、政民互动等功能不断健全,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工作机构。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以现场培训的方式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议1次。日常工作中,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点对点进行业务指导100余人次。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其考核权重占比为3%。四是强化督促落实。定期不定期开展网上抽查,全年发布重要工作提示10期,通报2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3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11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1

行政强制

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447.98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0

0

0

0

0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6

0

0

0

0

0

6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8

0

0

0

0

0

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省、遵义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部分栏目的信息发布量少,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尚未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精,责任性不强;三是规范文件清理入库工作不够规范,存在错录、遗漏等情况,还需进一步深入推进落实;四是政策解读不到位,主要体现在解读文件量少,解读形式不新颖,解读方式单一;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用法律错误、信件办理不够规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上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聚焦重点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特别是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众多领域,要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针对性和便民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公开要说明理由的原则。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公开、谁解读,谁回应”的要求,强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人员业务不精,人员更换频繁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依申请公开等的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跟班学习制度,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邀请市司法局专家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认定、审批程序、清理入库等工作的认识。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加强自查整改,对新增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做到制定一个,及时入库一个。

(四)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注重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在解读的生动性、易读性上下功夫,充分应用图片、动漫、视频、音频等多样化解读手段,让政策文件变得更加易懂,更接地气。

(五)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为方便群众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收件、答复办理工作台帐,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把握答复时间节点,并做好答复办理信息数据归集入库工作,确保办理工作标准规范和有据可查。同时,加强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因引用法律条款错误而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管理:仁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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