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2-25 16:57 字体:[]

第一条为推动我各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引领社会舆论导向,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提升政府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保密法》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发布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仁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网址为:http://www.renhuai.gov.cn/。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图片、数据、音频、视频、链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以公开政府信息为主,主要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相关政策及政策解读,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办事依据;反映本地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社会发展、自然风貌等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资源,均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公开专题页面进行发布。

第五条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如人员有变动应及时报备。

第六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分配的管理权限,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云平台)在线上传信息。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各单位起草至人民政府网站后台的信息应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领导信息错误涉政治错误表述等信息,确保政府网后台待审核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  信息发布的范围:各单位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为《仁怀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范围。

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一)是否涉及秘密;

(二)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四)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是否有利于本区域的宣传和发展;

(六)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七)是否属敏感性问题;

(八)信息中的文字、数据是否准确;

(九)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不得利用门户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和转载的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发布和转载的有关信息必须明确信息来源,对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二条 信息发布的时限: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公开,确保公众第一时间知晓。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单位如需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规定范围和形式以外的信息,须提前3天(紧急信息除外)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实施。

十三 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各单位的信息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各单位的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必须依据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报送的相关信息发布审查表进行最终审核和校对后发布。没有信息发布签发笺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当涉及全重特大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等信息时,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请示分管领导,由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

十四 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维护人员应增强密码保护意识,做好网站维护终端计算机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的病毒库,妥善保管分配的管理密码,并每月对密码修改一次, 要做到专人专用,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互联网上泄露管理密码。若密码忘记或需变更,应及时与政府办公室联系。

十五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十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主办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管理:仁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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